致給:全體理事同鄉
事項:會員子女獎勵金待申請
本會將於今年二月廿二日(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)
頒發二零零八年度會員子女學業成績優越獎勵金,
由即日起接受會員申請,直至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五
日截止,凡是本會會員,入會達三個月以上,繳清
二零零八年月捐,而子女學業成績優越(必須符合
細則),不論就讀任何源流學校皆可提出申請。
申請表格與細則均巳寄給會員,如申請表格不足,
可自行複印,謹此相應函達週知,敬祈垂注是荷。
豐盛港客家公會教育組
正主任:毛貴德
副主任:蔡常偉 同啟
20-01-2009
豐盛港客家公會會員子女獎勵金細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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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本獎勵金訂名為(豐盛港客家公會會員子女
獎勵金)。
(二)本獎勵金以獎勵本會會員子女努力向學,培
養德智人才。
(三)凡入會三個月以上之會員,繳清月捐而其子
女學業成績符合本細則規定之 準繩,品行良好
(甲乙或AB等),不論就讀任何源流學校皆有權享
受。
(四)各組成績準繩如下:
A.小學組以全年總成績為準(不包括美術,體育、
音樂、生活技能及電腦)。
A.1.一至五年級語文科以理解計分,而數學、
科學、道德及地方研究則以知識計分。
A.2.六年級以UPSR檢定考試成績為準。
一年級:
甲等:10A-12A/乙等:8A-9A/丙等:7A
二年級:
甲等:10A-12A/乙等:8A-9A/丙等:7A
三年級:
甲等:10A-12A/乙等:8A-9A/丙等:7A
四年級:
甲等:12A-14A/乙等:10A-11A/丙等:9A
五年級:
甲等:12A-14A/乙等:10A-11A/丙等:9A
UPSR:
甲等:7A/乙等:5A-6A/丙等:4A
B.國中預備班、初中一、二及四,全年總平均必
須70%以上。
C.獨中預備班至高中二,全年總平均必須70%以上。
D.初中教育文憑(PMR)/ 初中統考任選其一,而至
少3個A或以上。
E.大馬教育文憑(SPM)至少3個A以上。
F.大馬高級教育文憑(STPM)4科及格,總分必須至
少8.00分以上。
G.獨中初中統考文憑以任何5科最好之成績計算,而
總分不可超過15點。
H.獨中高中統考文憑以任何6科最好之成績計算,而
總分不可超過24點。
I. 初中統考或PMR / 高中統考或SPM任選其一申請。
PMR:
甲等:7A-8A/乙等:5A-6A/丙等:3A-4A
SPM:
甲等:7A-8A/乙等:5A-6A/丙等:3A-4A
STPM:
甲等:13.32-16.00/乙等:9.33-13.31/丙等:8-9.32
初中統考:
甲等:5-7/乙等:8-11/丙等:12-15
高中統考:
甲等:6-11/乙等:12-17/丙等:18-24
STPM計分標準如下:
A=4.00/A-=3.67/B+=3.00/B=3.00/B-=2.67
C+=2.33/C=2.00/C-=1.67/D+=1.33/D=1.00
F=0.00
(五)申請本獎勵金者,須在2009年2月15日之
前,填妥表格,連同全年成績單副本交來本會審
核,逾期或資料不全者恕不受理。
(六)頒獎日期及辦法將由本會決定後另行通知。
(七)本細則如有不盡善處,本會有權增刪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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